新华网 患有颈椎病的小夫妻,向街头开颈肩腰腿筋伤工作室的推拿针灸师问诊,服下针灸师所配置的一包药粉后,丈夫当场出现异常症状经送医后不治,妻子经住院抢救脱险,经查夫妻二人均是因服下剧毒药物士的宁所致。记者10日悉,从事按摩推拿的针灸师张某共向对方赔偿50万元,并因犯下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3年、缓刑3年。 街头求诊颈椎毛病引悲剧 80后的小陈和丈夫小王,都是上班族,因长期伏案工作均患有颈椎病。去年11月4日下午6时许,两人在汉口走亲戚时,听说在车站路有一家“颈肩腰腿筋伤工作室”专治颈椎病,疗效很好,就与工作室老板张某联系一试。 张某上门服务,在为小陈夫妇把脉、看舌苔、询问相关症状后,掏出一包自称为“肉桂粉”的粉末物质倒入两个纸杯,冲入开水后让夫妻俩分别服用。 哪知两人服用后,均出现肌肉痉挛。张某赶紧为两人按摩、扎针灸,却不见好转,后赶紧协助将两口子送往武汉市中医医院抢救,男方小王最终不治,女方住院治疗12天后出院。 针灸师被判过失致人死亡 在医院抢救期间,经受害人亲属报警,警方将张某抓获。经查,张某于2006年11月取得推拿针灸师资格,两年后在车站路开了这间工作室。警方现场勘查及物证鉴定显示,小夫妻两人的胃中、此前所服“肉桂粉”的纸杯残液中均检出剧毒药物士的宁成分,但未服用完的粉末中,并无士的宁成分。 案发后,张某的亲属代为向小夫妻家中共计赔偿50万元。今年7月,张某因被控犯非法行医罪在江岸区法院受审。张某辩称,开设工作室就是搞按摩推拿,没有开出收费的处方,“这不能算作医疗行为”,其辩护人也认为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作为推拿针灸师,在受人邀请的诊疗中,误将有毒成分物质给他人服用,引发中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张某虽有医疗行为,但认定其反复、持续实施医疗行为的证据不足,故不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在事发后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置,并如实供述事实,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故对其从轻判处缓刑。 记者昨经检阅相关材料发现,很多治疗颈椎药剂中含士的宁,虽有毒却又是通络止痛、散结消肿的制剂,但用量有严格控制。(据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