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 圆通等四公司接严厉“罚单” 中航协注销其二类货运航空代理资质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近日接连对四家货运公司开出“罚单”,注销了圆通、韵达、汇行、启昊四家公司的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质,并请各航空公司终止相关合作,不承运其揽收货物。昨天圆通发布公告进行了说明。 货物燃烧是“导火索” 事件起因源自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辽宁大连落地后发生的货物燃烧事件。经调查,自燃发生在卸货以后,罪魁祸首是一盒发自浙江某户外用品店的禁运危险品——耐风火柴。这一事件的三个责任主体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汇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启昊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层层转交的过程中,都没有向货主尽到危险品运输告知的义务。就此,中航协11月7日发布事件处理通报,注销了这三家公司航空销售代理公司的资格认证。 而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在同一个航班中,还有2宗含有锂电池物品的实际托运人为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因为没有按照操作规程验货、分类,导致这类谎报为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交运航空公司,圆通也因此遭到相同的处罚。 暴露航空快递安全隐患 圆通昨天发布公告称,“此事因业务旺季我司揽收验视及内部安检过滤疏忽所致。”但圆通方面强调,目前该公司快件运行一切正常,快件时效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韵达方面也表示承认问题,但对业务不会有较大影响。 业内人士透露,上述4家公司虽然被注销航空货运的二级资质,但可以通过再代理的方式实现航空货运。但这件事情暴露出航空快递运输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无论是提高民众意识,还是增强安全机制,吊销执照应该只是工作的一个起点。 从11月23日开始,中航协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针对货运销售代理的全国范围安全整顿,上述四家公司作为反面典型,重获相关资格尚无时间表。 相关链接 锂电池运输 民航有严格规定 民航局《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每人只许携带两个。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记者 金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