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法治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 张庆水 熊红祥)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方便广大读者了解律师商标代理业务,新华网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马翔律师。 记者:《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律师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正式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了。对此您怎么看? 马翔:长期以来,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被远远挡在了商标代理业务的大门之外。《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广大律师来说,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大事,对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具有深远而特殊的意义。作为一名从业近20年的商标律师,我代表所有正在从事或有志从事商标业务的广大律师同仁,对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律协为律师商标事业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相信在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律协的指导、培训、监管下,广大律师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商标代理业务,成长为商标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切实承担起服务经济转型、服务创新发展的社会责任。 记者:商标代理业务对于大多数律师来说,是新的业务领域。我们知道,您是最早呼吁向律师开放商标代理业务的执业律师。您还主编了《商标业务指南》、撰写了《律师商标业务研究报告》等业内影响较大的专著或文章。作为商标业务的资深律师,您是如何认识商标和商标法律服务的? 马翔:商标是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是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和积累财富的有力武器,其不仅能够决定企业的发展,甚至能够左右企业的生死存亡。商标同样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相当高的比例来自于商标创造的价值。 唯冠认为苹果侵犯“Ipad”商标宣称要其赔偿100亿;广药向加多宝夺回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国酒茅台”商标初审公告便引来近百份异议;“莫言醉”商标一夜之间价值增长10000倍等等商标事件不断被热炒,充分体现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商标法律服务自然无可争辩的成为企业必要和亟需的法律服务。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对企业商标法律服务的需求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律师作为企业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也有责任协助企业利用商标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不会做或做不好商标业务,就无法胜任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不仅拓展了律师的执业领域,使律师能够全面的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增加收入,同时也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出了贡献,因此,律师非常有必要做好商标法律服务。 记者: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都是知识产权业务,您觉得商标与专利、著作权有哪些不同呢? 马翔:商标自企业成立时就一直伴随企业成长、发展,每个企业不一定都有专利和版权,但都会有商标。与专利、著作权业务相比,商标业务门槛底,专利比商标技术依附性强。由于商标与企业关系更为密切,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与企业全面接触的机会较多。而专利、版权往往局限于企业的某个部门,律师往往只能接触企业的某个局部。而且,商标代理业务类型、业务量和代理收益都比专利、版权多。 记者:看来,商标代理业务对律师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律师从事商标代理的优势有哪些? 马翔: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娴熟的诉讼技巧、综合的服务能力、强烈的执业道德和规范意识,律协还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机制。同时,对律师有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如果利益受到侵害,客户可以向司法局、律协投诉,主管部门会依法予以处罚。如有赔偿等责任,除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外,律师还有执业保险作保障,客户无需担心。 因此,从律师的业务水平、监管方式、客户利益保障等方面考虑,律师从事商标业务具有明显的优势。 记者: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商标代理业务的情况吗? 马翔:我国商标法律服务业务量巨大。截止2012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已突破千万,连续十年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商标新申请为141.7万件,商标转让、续展、变更等50余万件,商标异议3.9万件,商标评审7.5万件。预计2012年商标新申请将超出170万件,其他商标代理业务也将进一步增长。 目前,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突破六百万,每年都会产生约9万件续展申请、10万件变更申请。对规模企业主商标进行监测并提异议、争议亦可产生相当大的业务量。 商标代理业务不仅量大,服务项目近40余种。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初步统计,我国每年仅商标申请代理费就高达50亿元,商标维权打假、民事侵权、咨询和顾问、监测等业务的代理费不低于商标申请等代理费,因此,我国商标法律服务的代理费估计在100亿元左右。 此外,律师全面介入了商标业务,提高服务水平,收费标准还会大幅提高,而且随着未来全社会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商标代理的业务数量还将不断增加,届时商标业务收入会很可观。 记者:作为新的律师业务,相信大家对律师商标代理业务的前景十分关心。您对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前景怎么看? 马翔:继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商标战略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又一次明确指出,要“完善知识创新体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意义越来越强。今年,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品牌经济。可以预见,国家和各级政府将下大力气继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将深入实施国家商标战略,必将会带来大量的商标业务。 截止2011年底,我国市场主体包括个体户共5062万户,平均约九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件商标。企业商标意识逐渐增强,会重新选择显著性强的商标替代原有商标。商标局正在不断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商标审查周期缩短,会进一步刺激商标申请量增加。《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稿也已经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并交由全国人大表决,此次修改将扩大了商标申请主体和客体,确立审查意见书制定,增加商标侵权成本,这会产生很多商标业务。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更多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也会增加商标业务量。 随着许多优秀律师的不断介入,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协的指导、培训、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律师商标法律服务水平会逐步提升,我们完全有理由预见到,未来3-5年,大部分商标业务将会由律师代理,疑难复杂商标确权、侵权诉讼案件将会全部由律师代理,律师必将成为商标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 记者:我们知道目前商标代理公司有近8000家。那么律师现在介入是否还有机会? 马翔:据统计,排名前十位的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总和约占商标注册申请总量的9%左右,说明商标代理行业竞争还不够充分,商标代理行业尚未形成垄断。 此外,目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恶性竞争、违反职业道德、一手托两家、恶意提异议等现象时有发生。据商标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有49%的商标新申请不予受理、被驳回或属于无效网上申请,反映了许多商标代理公司服务水平不高。 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后,随着商标代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赢得客户的信任,获得竞争优势。 记者:相信许多律师在看到您对商标业务前景的分析后,都跃跃欲试了。请您介绍一下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途径。 马翔: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权登记、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国际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注册商标争议案件,需要履行备案手续。 2012年12月,全国律协将统一组织,由各省律协集中受理各律师事务所递交的备案申请,申请包括载明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组织形式、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信息的备案申请书,以及加盖本所印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全国律协汇总后统一将备案申请转交商标局。商标局备案后,在中国商标网发布公告。 被公示的律师事务所,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前,将商标规费预付款汇至中国商标网公示账户,2013年1月1日起便可正式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缴纳商标规费预付款或余额不足的,商标局或商评委对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商标申请业务将不予受理。 记者:您对初次介入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马翔:商标代理业务程序多、周期长、时限短、风险大,律师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律师不能在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或培训的前提下,贸然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欲从事商标代理的律师,至少要学会使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工具书,熟练使用中国商标网等查询工具,才能接受委托,代理商标业务。 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统一所内商标业务,组建长期稳定的商标专业团队,建立完备的流程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降低执业风险,保障客户利益。 记者:您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执委。下一步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将有哪些举措配合办法的颁布实施? 马翔:针对大部分律师没有接触过商标业务的实际,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培训活动。开通在线解答,修订《中国商标业务指南》,组织资深律师编写《律师办理商标业务规范》、《律师商标业务风险提示》、《商标律师业务指引》,并举办各种形式的商标代理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帮助律师逐步提高商标代理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