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广东揭阳“借孤儿”事件:区民政局局长免职 办公室主任停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广东揭阳公布“借孤儿”事件处理结果:区民政局局长免职 办公室主任停职 新华网广州1月14日电(记者乌梦达 吴涛)在日前新华社记者报道了揭阳“借孤儿”事件背后存在“福利院变成空壳”、115个孤儿散落在寺庙和个人家庭里等问题后,广东省揭阳市
新华网


广东揭阳公布“借孤儿”事件处理结果:区民政局局长免职 办公室主任停职

  新华网广州1月14日电(记者乌梦达 吴涛)在日前新华社记者报道了揭阳“借孤儿”事件背后存在“福利院变成空壳”、115个孤儿散落在寺庙和个人家庭里等问题后,广东省揭阳市政府14日对外通报该事件处理结果:区民政局局长免职,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被停职检查。

    揭阳市榕城区政府部门通报表示,“借孤儿”事件反映出榕城区对孤收养安置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处置不力等问题,还暴露出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水平较低等弊端。榕城区委、区政府向社会公开致歉,对媒体的监督表示感谢,并将正视存在问题,引以为戒,解决好历史遗留欠账问题和今后孤儿的收养安置问题。目前,榕城区民政局局长被免职、办公室主任被停职检查。

    针对新华社报道的福利院被侵占等问题,揭阳市政府部门称,榕城区已于1月14日清退原占用区福利院的有关单位,并对福利院进行规划,计划今年上半年先投入100万元在榕城区福利院设立儿童部,并协调做好孤儿入户手续。随后还将分期投入200多万元,建设配套设施。同时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区别管理和收养工作,对不具备养育条件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的孤儿,按计划逐步接收到区福利院安置。对社会散居孤儿将按最低养育标准每月600元发给生活补助。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