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也被不法分子“瞄上”,成为新型犯罪工具。连日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微信犯罪案件在一些地方层出不穷,并呈蔓延趋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安全保卫学院教授王斌君表示,微信犯罪既有常规通讯工具犯罪的共性,也有特殊表现形式,亟待引起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注意。当前除了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外,强化手机实名制、二维码等管理,加强源头整治,才是遏制此类犯罪的治本之策。 涉及罪名广且不断翻新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的一款手机聊天软件,用户通过该软件可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由于功能设置颇具趣味性,加上使用不收费,该软件一推出就受到众多用户青睐。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1月23日,微信用户已达3亿,且仍在不断增长中。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阚延生介绍,从2012年开始,东莞二区检所办刑事案中,就出现利用微信犯罪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办理5宗微信刑事案。 据了解,微信犯罪所涉罪名较为广泛,包括强奸、抢劫、敲诈勒索等。其中,以涉世不深的年轻女性为犯罪对象的性犯罪最为突出。以东莞二区检办理的5起案件为例,涉案6名被害人均为年轻女性,平均年龄21岁,其中有5位是90后。 而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3起强奸犯罪案中,犯罪嫌疑人均采用微信作为通讯工具。该院刑一庭审判长许晓琳介绍说,几起案件中,犯罪分子手段具有很强的共性:通过微信结识年轻女性后,在不断的聊天中消除对方警惕心理,然后邀请对方到酒吧、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见面,进而将其骗往酒店实施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犯罪涉及的罪名正在不断翻新,并呈扩大趋势。前不久,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破获一起微信招嫖案。卖淫女张某在手机上安装微信后,上传大量性感照片,并通过“摇一摇”功能添加了上百名“好友”。在与“客户”谈好价钱后,双方在酒店开房进行交易。 往往通过定位功能下手 记者了解到,此类案件中,多数犯罪分子通过微信定位功能寻找犯罪目标。 如东莞二区检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叶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害人小莉,并通过微信定位功能查找出小莉在东莞市长安镇。2012年5月19日,叶某伙同其他两人以吃饭为名将小莉骗到长安镇长盛社区一出租屋内,对其实施强奸,并抢走小莉的IPHONE手机。 “微信用户注册门槛很低,一个QQ号或邮箱可以注册多个账户,不需要输入个人信息,也无需认证,程序非常简单。”阚延生说,犯罪分子利用这一便利,使用他人信息或化名等注册微信,案后注销登录信息、更改用户名,增加了侦查抓捕的难度。 王斌君将这种犯罪方式描述为“虚拟交友现实犯罪”。“犯罪分子想方设法通过微信摇一摇、漂流瓶、和陌生人说话和查找附近的人等移动定位功能,锁定犯罪目标后以虚拟身份与被害人取得联系,以交友名义邀其在现实空间见面进而实施犯罪,是微信犯罪的共同特点。” 不过,微信的定位功能也为警方破案提供了便利。据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办案民警介绍,在该局刚刚破获的一起微信盗窃案中,民警用受害人的手机微信定位功能查询,居然发现犯罪嫌疑人就在受害人周边500米范围内。民警用画同心圆的方法,圈出嫌疑人的大致位置后进行摸排,最终在附近某网吧里将嫌疑人抓获。 二维码管理空白待弥补 多位基层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犯罪高发多发,原因在于此类软件个人信息保护漏洞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据介绍,微信注册采用非实名制,用户不需要认证就能看到其他用户信息,对保护个人隐私极其不利。 “手机软件实名制其实是互联网实名制的延伸。用户可以用虚拟身份登录这类软件,但虚拟身份一定要与显示身份挂钩,否则这些软件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法外之地。”王斌君表示。 除了“虚拟交友现实犯罪”这种方式外,王斌君提醒,还要警惕用二维码传播不良信息、木马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二维码最初是物流网技术,用户扫描二维码后,可以获取产品生产日期、产地等各种信息。随着物流网技术的逐渐成熟,微信也为手机用户提供了扫描二维码功能,很多商家藉此推出代金券等促销活动。 “二维码本质是一系列数据。如果不法分子将二维码设置为某个恶意网站的地址,用户一扫描该二维码手机就会自动跳转到这个恶意网站,不知不觉间就被种下了手机病毒。”王斌君说。 据记者了解,尽管目前尚未出现利用二维码实施犯罪的公开报道,但据瑞星公司发布的《2012年中国信息安全综合报告》显示,二维码、微信等移动App已成为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主要平台。 “现在的情况是,二维码谁都可以做,但二维码可以包含哪些内容没有相关规定。”王斌君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技术标准和规范,防止二维码成为泄露公民信息的“后门”。(记者 卢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