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精神病儿打死亲生父亲珠海发出首份强制医疗决定 2012年11月18日,37岁的精神病患者幸某将自己64岁的老父亲活活打死。今天下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向幸某宣布了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这也是珠海市发出的首份强制医疗决定。 该案的主审法官向记者透露,自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颁布以来,强制医疗程序已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目前此类案件最大的问题是精神病人的医疗资金,这给强制医疗决定执行机关带来越来越多的财政负担,这是强制医疗程序配套措施的缺失。法官表示:“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和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 幸父有三个儿子,涉案的幸某是大儿子,14岁时被查出患有精神病。幸父将其带在身边,在珠海机场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做杂工。 2012年11月18日下午,幸父让儿子一起抬两桶油,遭到拒绝,发生争执。幸父随手拾起一根钢筋欲打幸某,幸某随即夺过钢筋,向父亲的头部连续击打致其倒地,随后又上前朝幸父的头部再次击打数次,被周围工友阻止后才停止。幸父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2013年1月,医院经检查后认定幸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案发时其行为受言语性命令性幻听影响,无刑事责任能力,且仍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建议专科治疗。2013年3月6日,公诉机关向斗门法院移送审查幸某强制医疗一案,建议对幸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该案主办法官邝占雄说:“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不宜规定强制医疗的期限,因为强制医疗主要是为了使精神病人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他们何时才能治愈不致再危害社会,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这个时间很难以判断,即使是精神科专家也无法准确预计。” 法制网珠海4月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