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记者14日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北京市消协12日正式向商务部提出建议,出台在即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应对餐厅设置所谓“最低消费”的做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以防止其在日常经营中变身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 据悉,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再次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就餐厅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问题,对北京市50家餐厅进行的调查显示,仍有13家餐厅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26%。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北京市消协明确提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将会使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法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初衷。最低消费涉嫌经营者单方面设置不合理“霸王条款”,不应将其归属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而掩盖其强制消费且推升过度消费的真面目,应当彻底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