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 4月25日,江苏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2012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据了解,去年江苏共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082件,同比增长10%,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7.8亿元。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介绍,在立案办理的8万多起案件中,被援助对象的证据意识、合约意识淡薄,使维权之路异常艰难,还有就是某些领域的法律程序过于繁琐,成为维权掣肘,“何某职业病人身损害赔偿案”体现得尤其明显。 2001年4月,何某跟随堂兄夫妇所投资的福建省顺昌县某厂搬迁至江苏省东台市,从事扒炉、筛碳及装出窑等工种。2009年11月,何某在工作中出现呼吸急促、咳嗽胸痛、痰不易咳出等症状。堂兄夫妇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且无任何补偿。而何某恰恰正是在工作中患上的粉尘吸肺职业病。2010年10月8日,何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历时近两年才结案,为何某要回了应得的23万赔偿金。(朱凤达、黄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