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
编者按 当前,一些地区存在着“一时稳定”、“一事稳定”、“花钱买平安式稳定”等不正确的稳定观。这些“外在稳定”带来最大的问题就是,以表面的“和谐”掩盖了深层次的矛盾,以花钱的手段买到了暂时的“息事宁人”,但隐患依然存在,如果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很有可能形成更加复杂的局面。最近几年国内影响较大的贵州瓮安、甘肃陇南、云南孟连等群体性事件,都是对社会问题治标不治本,导致矛盾长期积累,形成了民怨的“堰塞湖”,最终爆发失控。 今年以来,河北省委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提出了“内生稳定”的创新理念,受到普遍肯定。内生稳定原是经济学概念,现在用来指导社会管理,是对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的创新发展。内生维稳观,重在预防,重在治本,有助于让社会的肌体保持一种由内而外的健康与美丽。 内生稳定的指向是以内部一个个单元、系统的小稳定,保障社会整体环境的大稳定,由小积大,由内而外。由此带来社会的“稳由内生”,好比人的“相由心生”,注重的是内涵和本质,是一种高度自然和谐的状态。 这种对社会肌体的内在调养,是另一种层面的“上工治未病”,体现了预防是最好的治疗。这种重在治本的工作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相一致,是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科学的方法论、科学的维稳观。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归提寨村深入调研后指出:“实现内生稳定,源头维稳,就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努力让政策设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契合群众期待,让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社会由人组成,人的“心气儿”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稳定的“内生”。有矛盾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所以说,“民心”是社会稳定的源头,打造内生稳定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为群众主持公道,为群众说话,做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当下许多社会关系的紧张,往往是不同利益诉求使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在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缠在一起的时候,首先注重维护群众利益,特别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一定要慎重、稳妥,否则就会“好心办坏事”。要适应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从利益分配、利益表达、冲突解决等方面,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并善于利用利益关系这个有力杠杆撬动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和谐的进程。 民生和维稳是上游和下游的关系,大量的不稳定因素由民生问题引发,民生解决不好,稳定问题就难以解决。瓮安事件后贵州一位副省长感叹:“多为百姓办事,谁也煽动不了!”因此,民生的改善不能拖,要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快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民生的改善不能慢,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惠民政策,一定要及时、不折不扣地落实。 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往往是矛盾堆积、情绪激化的结果。公众激烈的表达背后,实际上是未被尊重的权利,未被满足的诉求,是没有被重视的情绪和声音。针对此,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各种长效机制,让各类纠纷、矛盾、诉求有正常的解决渠道,让社会心态在润物无声的工作中走向理性平和,决不能让群众受了委屈没地方说,遇到坏事没人管。 河北秦皇岛市在这方面早有实践并坚持不懈,开通了“市委书记电子信箱”、“市长电子信箱”、“市委书记短信平台”、“市长公开电话”,开播了“面对面”、“港城事大家议”直播互动节目,建立了“1890社会服务网络”,创建了“集市日接访”制度和被群众亲切称为“民意110”的民意联系办公室,等等,收到较好成效。 要防止出现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的无形之墙,就必须让政府与群众平等对话,良性互动,增进信任。 依法依规办事,坚决防止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不稳定问题 内生稳定的另一重要方面是严格依法按政策按程序办事,做到守规矩,不折腾,不惹事。为此,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和行动前要提前“布局”,通过听证、论证、风险评估等有效措施,避免因决策失误或社会认知程度不高而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2006年发生在河北定州的群体性事件,就是违法决策、违法施政的典型。省委调研报告特别指出:“个别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不坚持依法行政,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因此,工作中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住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践行司法为民,降低诉讼成本,加强法律援助,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权益能够依法得到保护;还要讲求司法效率,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意识;更要注重服务大局,裁决判案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确保大局稳定。 此外,还要自觉地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关键是要做到四个把握,就是把握好改革发展措施的出台时机,把握好改革措施的推行力度,把握好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不能朝令夕改,“像锤子钉钉子一样,一锤接着一锤往下砸”。 抓基层打基础,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和初始 基层稳则社会稳,郡县治方天下安。基层是社会矛盾的发源地,也是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将维护稳定的防线建在基层,就抓住了内生稳定的“牛鼻子”。定州事件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基层组织瘫痪,事发地绳油村在事发前一年多时间调整了三任支部书记,而且后经调查都有违法违纪问题,台上台下矛盾重重,村级党组织早已失去了群众的信任支持,教训十分深刻。 要深入基层。只有扑下身子,来到群众中间,“站街头、钻巷头、奔地头、坐炕头”,才能准确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一线诉求,真正体察百姓疾苦,及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才能察得实情,干出实事,胜任职责,有所建树,赢得民心。 要强化基层。基层组织作为稳控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责任主体,是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也就是平时身边有人管事,出了问题有人报信,乡里乡亲有了“疙瘩”、“过节儿”能很快化解。 要关爱基层。采取有效措施,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干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待遇。要让基层工作的同志感到比在机关更有前途、更有奔头、更有成就感。这样才能把强人、能人留在基层,做好维稳工作才有保障。 着力加快发展,坚持依靠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建设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因此加快发展是内生稳定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多数群体性事件是群众的经济利益诉求未得到圆满解决引发的,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发展不够、发展不快、发展不好的问题。也就是说,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发展来解决。 同时,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这是我们现代化建设一条极其重要的经验。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我们要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一方面收心聚力、心无旁骛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另一方面,牢固树立“稳定服务于发展”的理念,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青山绿水、安全有序、群众良好口碑和蕴含着巨大“正能量”的发展,唯有如此才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内在动力和可靠保障。秦皇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文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