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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火车上谎称高回报投资诈骗15万被判4年

摘要:本报讯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崔善红 海口一男子中年男子莫某某谎称能帮助他人到学校当老师、自己有高回报投资项目、有房地产项目可以运作等,先后骗取他人15万。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2011

本报讯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崔善红 海口一男子中年男子莫某某谎称能帮助他人到学校当老师、自己有高回报投资项目、有房地产项目可以运作等,先后骗取他人15万。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2011年6月的一天,莫某某通过邓某认识毛某义后,虚构自己能帮助毛某义的女儿在海南的学校当老师,但要收取人民币6.5万元的好处费。后经双方协商,毛某义于2011年7月14日在海口市一酒店的茶艺馆内,将3万元交给莫某某,并答应事成之后再付3.5万元。莫某某在收到钱后,并没有帮助毛某义的女儿办理当老师的事宜,后莫某某在毛某义的催促下于2012年的一天归还了1万元,2万元已用于个人开销。

2013年7月的一天,莫某某在从海口到广州的火车上认识了韩某,其谎称自己有获得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后,投资人民币10万元就可以取得70万元的回报。韩某于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1月22日分两次将10万元转到莫某某的农行卡上。莫某某在收到韩某的汇款后,并未具体操作所谓的高回报投资项目,而是将该笔钱财用于个人开销。

莫某某通过李某杰认识了何某红后,其谎称自己名下的公司正在运作海口市城西一处房地产项目,要求何某红合作。何某红于2014年9月22日在海口市滨海大道一酒店大厅里交给莫某某人民币3万元。后莫某某并未操作所谓的房地产项目,而是将该笔钱财用于个人开销。

2015年7月22日,公安民警将莫某某抓获。

责任编辑: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