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锦乐 2月17日,新疆阿瓦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庭审后,合议庭合议一起故意杀人案,以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5月份,被告人吴某与受害人尹某通过QQ相识,于2014年11月份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得知受害人尹某之前就有男朋友,但两人还是在一起了。好景不长,受害人尹某又与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但并没有直接告诉被告人吴某要与其分手。 2015年6月份,被告人吴某的父母逼吴某结婚,吴某便乘坐火车从福建老家赶往新疆阿瓦提县,想接女朋友回福建老家结婚。当被告人吴某到达阿瓦提县时,看到女朋友尹某与其前男友在一起,便产生与女朋友尹某同归于尽的想法。 吴某在阿瓦提县一商店内购买四瓶灭鼠灵,埋至被害人吴某居住不远的草丛内,后又在阿瓦提县一饭馆内购买四道菜,将灭鼠灵放置于其中三道菜内,同时购买白酒及饮料送至被害人吴某的居所,称自己将离开阿瓦提县,希望与受害人吴某及男朋友吃最后一次散伙饭,再不打扰受害人尹某的生活。尹某与男朋友称自己已吃过午饭,吴某便将投有灭鼠灵的菜留至受害人尹某的居所,并购买当日火车票打算从阿克苏乘坐火车返回福建老家。 吴某离开后,尹某将其中一道菜抛给自己的小狗,不到一会小狗便死亡。随后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经阿瓦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投毒的方式剥夺被害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