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杨汉申 一男子因超载驾驶撞坏他人皮卡车,男子不但不向他人道歉,反而认为是他人停在路边的皮卡车挡道才导致事故发生。为泄私愤,气愤难填的男子便用随车竹竿将皮卡车砸了个千疮百孔,男子的行为涉嫌法律规定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行为”。2月11日,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龙江派出所对这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进行了依法查处。 据介绍,男子姓周,当地邦焕人。当天上午,周某驾驶拖拉机从邦焕江边运输香蕉树回家,途经案发地时,因其运输的香蕉树过重超载,导致拖拉机上坡时倒退,由于操作不当,周某的拖拉机撞向了路边停放的一辆皮卡车。事故发生后,周某不但不认为事故系自己操作不当发生,反而认为是皮卡车挡道所致。为泄私愤,周某抽出随车携带的竹竿对皮卡车一阵狂砸,造成皮卡车反光镜、车头、车门等多处部位受损。经现场评估,周某的行为给皮卡车主杨荣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元。 2月12日,当地公安机关作出裁定:对周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