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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商场电梯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摘要:法制日报延安(陕西)1月28日电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王静 曹华璞 记者今天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轰动社会的商场电梯杀人案一审有果,被告人孙杰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初,在延安盛大国际购物中心三楼

法制日报延安(陕西)1月28日电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王静 曹华璞 记者今天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轰动社会的商场电梯杀人案一审有果,被告人孙杰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初,在延安盛大国际购物中心三楼经营窗帘生意的被告人孙杰之妻,因与相邻商户被害人李某生意竞争而产生矛盾。李某与其姐姐即被害人李某某到孙杰的窗帘店内与其妻发生争吵并厮打。经辖区派出所立案调查,孙杰之妻致李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民警组织双方多次调解赔偿事宜未果。

2015年1月21日上午,孙杰得知其妻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自认为处理不公,遂产生杀害李某之念。12时许,孙杰到店门口等待李某。

当李某路过时,孙杰拔出刀在李某头部反复砍击致其倒地。李某某上前阻止时,被孙杰持刀在头面部砍击。李某丈夫白某闻讯从店内出来,被孙杰在头部砍击两刀。白某转身逃离,被孙杰追至扶梯摔倒,孙杰又在其头部、颈部砍击数刀。随后孙杰返回三楼对尚在挣扎的李某某颈部连砍数刀,又将李某头颅砍下提在手中行至商场一楼,孙杰见到赶来的民警,将人头掷于大厅后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李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断颈部致头部与躯干分离而死亡;李某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砍击头面部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白某之损伤属重伤二级。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