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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经4次庭审被判无罪 刑拘记录致其长期失业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9
摘要:张惠鹏向记者展示他的无罪判决书 4年前因与同事发生争执后互殴,在北京一家单位做保安班长的张惠鹏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在经历两级法院4次庭审后,他在被判刑一年后又因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改判无罪。在此期间,张惠鹏曾被羁押一年后取保候审,今年9

男子经4次庭审被判无罪 刑拘记录致其长期失业

张惠鹏向记者展示他的无罪判决书

4年前因与同事发生争执后互殴,在北京一家单位做保安班长的张惠鹏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在经历两级法院4次庭审后,他在被判刑一年后又因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改判无罪。在此期间,张惠鹏曾被羁押一年后取保候审,今年9月他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如今,张惠鹏希望重回原保安公司上班,但根据保安行业规定,他在公安网上的不良记录需先撤除。派出所方面表示,其有罪记录可以撤除,但刑拘记录是否撤除还需上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刑拘记录作为公安内部掌握的信息,能否因此删除目前尚缺乏明文规定,但警方在接到张惠鹏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已在研究讨论如何处理。

获释后长期处于失业状态

去年年底从看守所出来后,33岁的张惠鹏长期处于失业状态。他没有找一份稳定工作,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忙。

这大半年,每天除了在西单和陶然亭公园卖唱维持生计外,剩下的时间他都在法院和派出所之间奔波,只为撤销自己在网上的不良记录,好早日回到之前的工作岗位。

今年6月19日,张惠鹏终于等来了法院的无罪判决书。这意味着“战斗已经取得了基本胜利”,接下来他急需解决的是工作问题。

入狱前,张惠鹏在北京一家保安公司工作,现在,他还想回去上班,但根据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于是,为了回去工作,他开始努力消除自己在网上的不良记录。

7月31日,他回老家黑龙江省汤原县吉祥乡开具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但只能证明他在该辖区居住期间无前科劣迹。如果要想重新回到原保安公司上班,这份证明的作用并不大。因为保安公司行业的特殊性,他在公安网内部的刑拘记录公司也能查到,过不了政审这关,张惠鹏回原单位上班的希望微乎其微。

张惠鹏是家里的独生儿子,父母在东北老家务农,初中毕业的张惠鹏曾经在老家一个乡村乐队担任主唱,跟随乐队去乡镇各种婚礼庆典等场合唱歌,借以赚取生活费。2008年,张惠鹏来到北京,进入一家保安公司做保安;2011年5月,在保安公司宿舍内,张惠鹏与同事因内务问题动了手;2013年,张惠鹏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

拿到无罪判决书后的这段时间,张惠鹏曾经试图找过手机销售的工作,但销售工作时间长,工资也不稳定,张惠鹏没有做太久。从看守所出来后,他也基本没回过家,“我面子重,混不好不想回去。”

他决定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7月7日,他提交了申请,除了赔偿工作和精神上的损失费,他也提出了让法院帮助恢复工作的申请。8月17日,一审法院正式受理了他的国家赔偿申请。

法院驳回“撤销不良信息”申请

9月14日上午,张惠鹏和北青报记者一同来到了一审的法院。法院主要负责处理国家赔偿,一周前他迫于生活压力又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法官们的态度都很好,这让我很感动,”张惠鹏说,“他们给我改判无罪,我也很感激。”

这次张惠鹏没有白跑,他领到了1000元的救助款。但是,让他更为关切的,是他恢复工作的问题。

“我们这边给就业单位打过电话了,具体他们那边怎么处理,还得人家那边决定。”法院审监庭的翟书记员回复说,“消除记录的工作不是我们来做,我们只能给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发函,让他们尽快处理。”

翟书记员表示,法院不能凭空发函,需要附上国家赔偿决定书。他告诉张惠鹏,等国家赔偿决定书下来,法院才能考虑附上赔偿决定书分别给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发函。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