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六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邬宗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邬孝良包庇罪一案。法庭上,邬宗成下跪忏悔企图得到被害女友亲属的原谅,但被当场拒绝。 2014年7月11日晚,被告人邬宗成在打工地与被害女子尤某,因筹划婚礼等事情发生争吵,邬宗成恼怒中骑压在尤某身上并扼其颈部,后用被子压尤某面部,致其死亡。次日下午,邬宗成将尤某尸体装入行李箱,驾驶自己的银灰色面包车,将尤某尸体运回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郑榜村永红组老家。邬孝良得知儿子杀人后,二人合谋将尤某尸体埋入自家屋后的竹林中。今年3月26日,尤某亲属在邬宗成老家竹林中发现有掩埋尸体迹象,遂报案。 庭审中邬宗成说:“我后悔了,我不该杀了她,我对不起叔叔阿姨”,并流泪下跪忏悔,希望得到尤某亲属的原谅,尤某母亲当即痛斥:“你休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邬宗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追究邬孝良包庇罪。此案将于几天后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