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当庭认罪 被控受贿1615万元

摘要: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开庭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一案,检方指控沈培平为企业在兼并公司、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项中提供帮助,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1

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开庭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一案,检方指控沈培平为企业在兼并公司、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项中提供帮助,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1615万元,沈培平当庭认罪。

今天上午9点,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沈培平到庭。审判长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并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被告人沈培平表示不申请回避。在法庭上,沈培平穿黑西装、白衬衫,头发花白。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到2012年,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普洱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兼并腾冲县富华实业公司、销售铁矿石、协调治理超载运输、开发大平掌铜矿项目、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段治葵、毕胜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