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7月30日电 窃贼偷偷潜入住户家中吃住四个月,期间靠窃取主人家现金维持生计。7月28日,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了解,刘某,保定市阜平县人,现年19岁,自幼父母离异,无人教导,居无定所,以盗窃营生。在得知同村村民李某外出看病短期内不会回来后,刘某便趁机潜入独身居住的李某家中,并在李某家中的柜子里发现一笔现金,继而靠这笔钱在李某家住了下来,一住便是四个月。当李某看病归来,在家中将刘某逮个正着,经查看发现家中的7300元钱不翼而飞遂报警。2015年4月16日,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庭审中,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鉴于刘某曾于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刑罚,法院决定依法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