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实习生汪定强 7月28日晚,有网友通过网络爆料称:徐州市铜山区何桥中学一名14岁女学生遭该校男老师诱拐,导致其怀孕后服毒自杀,引起广大网友围观并转载。《法制日报》记者7月29日夜间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但未对此事未进行刑事立案,主要原因是死者已经超过十四周岁,尚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据微信显示,网友“美~啊~晨” 18:23通过QQ空间说说发布消息称,“铜山县何桥中学老师徐陂导致学生怀孕自杀不曾劝阻,还威胁。目前还有好几位女学生受害,请大家转发动动你小手人肉这畜生。铜山教育局怎么用这样的畜生,目前灵堂设学校门口,学校教育局推卸责任无人出面,何桥怎么出了这麽个东西”。这个消息很快通过微信传播开来. 同时,该网友还贴出多张死者家属聚集校门口拉横幅、摆花圈的照片。据照片显示,在何桥中心中学校门口,死者家属摆放了多个花圈,花圈上赫然醒目地写着“何桥中学教师徐陂畜生禽兽行为,诱拐十四岁中学生,孩子服毒自尽,如此兽行天理不容”等字样。 《现代快报》微信号“这里是徐州”则在19日夜间发出[徐州重磅]新闻称,服毒身亡的少女叫小梅(化名),今年14周岁多,在何桥中心中学上初二。27日凌晨,家人在小梅房间内闻到浓烈农药味,随后发现小梅躺在床上,口有呕吐物,没有知觉,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报道引述小梅的家人说:事后警方调查中,调取了大量小梅的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信息。信息显示今年7月份以来,小梅与该校物理教师徐某频繁联络,且内容多涉及感情问题。 据报道,涉事男教师徐某今年30多岁,是该校在编教师,教授初中物理课程,同时任教务部门负责人。徐某有家庭,且有一双儿女。事发后,徐某被警方带走调查。 但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前,徐某未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原因主要是死者女学生年满十四周岁。而依据刑法规定,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