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 因患有抑郁症的女儿在家中坠楼身亡,年过六旬的王先生以女婿延误治疗且未尽到看管义务为由诉至法院,索赔63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12年8月下旬的一天,女儿小梅(化名)在家中坠楼身亡,而女婿张某明知小梅有抑郁病家族病史、该病极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在她疾病发生及逐步恶化过程中,却拒绝对其进行治疗。在自己强烈要求而仅有的一次就医过程中,张某不执行医嘱、拒绝进一步治疗,从而丧失了对小梅最后的救治机会,并对她疏于看护。王先生认为,张某对女儿小梅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先生诉请法院,判令张某赔偿其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633504元。晨报讯(记者 颜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