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攀枝花西区法院原副院长刘正品因受贿罪获刑八年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3
摘要: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徐湘东)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原副院长刘正品(曾任攀枝花市西区安监局副局长)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在攀枝花市米易县法院一审宣判:刘正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
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徐湘东)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原副院长刘正品(曾任攀枝花市西区安监局副局长)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日前在攀枝花市米易县法院一审宣判:刘正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共60.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去年11月6日,因攀枝花发生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刘正品接受专案组调查。去年11月26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以涉嫌受贿罪将其刑拘。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