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5 本报讯 日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儋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对海口市规划土地系统腐败窝案一审宣判。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海南一中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至2008年6月,被告人陈立奇担任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期间,兼任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用地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在此期间,陈立奇利用职务之便,为11家单位谋取利益,并先后非法收受11家单位130万元。 杨冬珠因受贿人民币107万元和8000美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王力因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郑创辉因在与王力等贪污和受贿的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同日,儋州市法院对王小山受贿案也进行了一审判决。王小山在2002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32个单位和个人的钱财人民币71.5万元和8000美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判处王小山有期徒刑十年。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