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3 云南首例量刑辩论引入庭审 职务侵占案判决结果获认同 法制网昆明5月12日电 记者储皖中 “在庭审过程中,让检察机关、当事人、辩护人三方参与量刑辩论,这让法院作出的判决更透明、更公平,判决结果更能得到公众公认。”今天上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周笑非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审判长杨卫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从今年5月1日起,云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试点工作会议纪要》正式施行。今天的周笑非案是该省“量刑辩论纳入法庭庭审”实施后的第一案。 2008年6月至10月,被告人周笑非利用自己担任昆明某公司仓库看守员的职务便利,私自多次将仓库内的千斤顶、断线钳等物品带出仓库,销售给废品收购站,鉴定后价值为人民币22000元。周笑非归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由官渡区检察院以被告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周笑非及辩护人对控方指控的事实部分均无异议,庭审很快进入了量刑辩论阶段。 公诉人向法庭递交了《量刑意见书》,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周笑非侵占财物价值22000元,属数额较大;案发后被告人离开公司到外地躲藏,认罪悔罪态度不积极;被告人曾多次吸毒并被劳动教养两次,此次犯罪也因吸毒所致,犯罪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所侵占财物也被追回,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因此,公诉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度及悔罪表现,建议合议庭在有期徒刑2年到4年之间量刑。 被告人周笑非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辩护人则认为,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所侵占财物已经全部追回,此次犯罪主要是毒瘾发作所致,因此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决,建议在两年以下量刑。 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采信公诉方的量刑意见,对被告人周笑非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于量刑,周笑非及其辩护人没有表示异议,周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我会好好改造。” 公诉人高云龙称:本案将量刑辩论程序引入到审判中来,在云南省尚属首次。这种模式让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都参与到量刑过程中,改变了原来检察机关单纯求刑的工作方式,也改变了法院“自主裁决”的模式,让判决结果更公开、公平、公正。 “原来律师在法庭上只是泛泛而谈,不能对量刑的轻重提出建议,而现在实施‘量刑辩论’后,律师能就量刑提出具体建议供法庭采纳。”被告人周笑非的辩护人说。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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