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7 “法大学生弑师案”开庭审理 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审理 法制网北京7月6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由于女友提出分手,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便怀疑分手一事与他们学校的老师程春明有关,遂行凶杀人。今天上午,法大学生弑师案的“主角”付成励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并未公开审理。 2008年10月28日晚6时40分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正在法大端升楼201教室做课前准备。距离开课还有两分钟时,付成励从后门走进了教室,突然冲上讲台,亮出手中的菜刀向程春明的颈部猛砍了一刀,程春明当场倒地。随后,付成励走出教室,并拨打110电话报案称自己杀了人。当晚6时57分,43岁的程春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接受讯问时,付成励表示,女友曾经说过她和程春明发生过关系,因此,当女友提出分手时,他便认为这事和程春明有关。付成励称,他之所以要杀害程春明,一是为了报复,二是他认为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所以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 据了解,这名只有22岁的大学生至今对自己的行为仍不后悔,仅是表示认罪,他同时认为自己在杀死程春明教授后,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因此法律应对他从轻处罚。然而,对于付成励的说法检察机关并不认可。当法大弑师案被诉至法院后,检察机关就曾公开表示,付成励拨打电话自首,是为了躲避法律的惩罚,为了寻求从轻处理,并不是“认罪”的态度,对付成励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也显示其精神正常,因此,付成励的行为不具备从轻的情节,不宜从轻处罚。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