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情色海岸线”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审判决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到了李某的代理律师——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承认了上诉人实际上未获利,但主张上诉人的行为客观上是帮助了该网站的经营人牟利,故应定为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我们认为这种主张是不正确的”。昨天,刘茂通律师对记者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不仅要有传播淫秽物品的故意,而且要有牟利的目的,二者必须兼具备,而在此案中,上诉人既没有牟利目的也没有追求网站牟利,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满足不应该有的好奇心,满足浏览网站的需要才管理网站的。此外,李某的行为亦不具备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我们要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铜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为传播淫秽物品罪”。 今年二月二日,徐州市铜山县警方接到举报电话,铜山县棠张镇的周某在维护色情网站“新情色海岸线”。警方调查发现,“新情色海岸线”三年前已在国内存在,最近两年逐渐火爆起来。它的服务器设在美国,在国内负责网站管理的有三十多人,接纳注册会员二十余万人,其中收费会员两千多人。网站涉及大量淫秽色情电影、图片、文章等。该案被列为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案发后不久,相关嫌犯被铜山警方相继抓获。 经查,该网站的站长为该网站的真正老板,但其潜身国外指挥,是整个色情网站运作当中,唯一一个实际捞钱获利的人。国内管理人员负责运作、维护网站,分布在国内各地,互不认识。据了解,网站三十多名管理人员中被起诉的有七人,他们的职业包括医生、在校大学生、机关保卫干部、工人等。他们为了能获得浏览权限,看到更多刺激图片、文章,满足扭曲的生理欲望,甘愿一分钱不拿充当管理员、版主、总版主、纠察部长等角色。 铜山警方和检察院认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新情色海岸线”是一个犯罪整体,管理员是共同参与犯罪的团伙成员,虽未获利,但在明知网站非法牟利的情况下仍积极管理,应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 (师诚 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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