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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黄金”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31
摘要:浙江“世纪黄金”案一审宣判 本报杭州10月29日电 涉案金额高达580多亿元的国内最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今天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审理查明,浙江世纪黄金公司在法定代


浙江“世纪黄金”案一审宣判

 

    本报杭州10月29日电   涉案金额高达580多亿元的国内最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今天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审理查明,浙江世纪黄金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张勇的决策下,从2005年7月开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张勇指使其公司员工王剑平设计开发了网上黄金期货交易系统,并通过大力宣传,招揽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炒黄金期货。炒金业务均通过公司网络系统进行,与国际黄金市场并不接轨,只是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客户通过买进或者卖出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交易的主要特征为标准化合约、定金放大、当日结算、强行平仓等,在交易中并不交割黄金实物,定金放大最高为50倍,即用2%的定金可以购买100%的黄金合约。这种交易方式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非法期货交易。

    至2008年6月案发前,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上共存在客户1217个,共产生交易176579笔,公司共向客户收取黄金交易定金2.75亿余元,放大后交易金额总数达583亿余元。根据查获的账户统计,该公司从非法黄金期货业务中至少获利1.1亿余元。

    另查明,浙江世纪黄金公司还非法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出理财计划,签订协议,共向181名客户收取2000余万元资金,并将上述资金以公司的名义投入黄金市场炒金。此外,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系张勇借资注册,在通过验资,取得工商登记后张勇即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抽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成立,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100万元。被告人张勇犯非法经营罪、抽逃出资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被告人王剑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