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恒集团董事长王文襄受审
本报哈尔滨12月8日电 今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襄、白鹏、于毅故意杀人、盗窃案。 检察机关指控,王文襄与钟益师因拖欠工程款一案,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襄赔偿钟益师近1000余万元人民币。王文襄怀疑钟益师与他人恶意串通使其败诉承担经济损失遂对钟益师产生不满。此后双方互相举报偷税犯罪,双方关系恶化。2008年12月,钟益师又因房产更名等事由将信恒集团起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双方矛盾激化,王文襄遂产生绑钟益师之念。经与时任其秘书的被告人白鹏预谋,白鹏向被告人于毅提出绑人之事,于毅同意。后被告人王文襄提供资金,被告人白鹏、于毅购买了犯罪工具。在经多次跟踪、踩点,掌握钟益师活动规律后,2009年5月18日9时许,被告人白鹏、于毅在香坊区某小区停车场内,将被害人钟益师捆绑后放置于轿车后备箱内。二被告人驾车至哈尔滨市市南岗区一废弃砖窑内,见钟益师死亡遂购买汽油焚尸。其间,钟益师随身携带的4000余元被二人盗走。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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