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认罪服判 将服刑14年
昨天,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服判不上诉”。这个北亚集团腐败窝案牵出的最高官员在秦城监狱开始了自己的14年有期徒刑。 至此,历时3年有余的中国铁路第一股引发的腐败弊案基本收官。依次出场的主角,如今已悉数领刑。 深耕铁路系统30多年,何洪达从东北边陲的火车站扳道工人起步,先升至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后官拜最年轻的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副部级、党组成员)一职,最后却意外落马。 190万贿金、390多万来源不明资产、14年有期徒刑,依此轨迹复盘何洪达案,或能一窥哈尔滨铁路系统的一角。 ▲2009年11月24日 北亚集团腐败窝案 何洪达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有上诉。 北亚集团,由哈尔滨铁路局联合其他11家机构在1992年发起成立。1996年5月,作为铁路系统第一家上市公司,北亚集团凭借“铁路第一股”的概念在上海证交所挂牌。此后,作为铁道部路网分离的试点,北亚集团先是获得了中国北部8条黄金客运线路,而后又凭借其“超常规”的多元化发展,多次在证券市场融资,令业界侧目。但也是这样一只背靠铁道部的优质资源股,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系列窝案,三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和上百人涉案,并从沪市一大绩优股沦落到停盘和破产重组的厄运。 ▲2009年4月1日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借地湖南衡阳铁路法院,一审认定北亚集团前老总刘贵亭触犯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四项罪名,四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 ▲2008年9月 丁若鹏在担任黑龙江证监局局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收受刘贵亭贿赂折人民币126.8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子亦一同被调查。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哈尔滨铁路局原副局长郝雪斌多次非法收受、索取贿赂共计205万元人民币、99890美元、11万卢布。最终,郝雪斌获刑15年。 ▲2008年1月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树田及其妻子王书琴收受北亚集团刘贵亭100万元贿赂,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3年和5年。当年6月,此案终审维持原判。 ▲2007年6月制图吴尚楠 两罪并罚认罪服判 11月24日,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成立,铁道部原政治部主任、副部级官员何洪达被市一中院两罪并罚,一审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具体案情,有关部门发表简讯称,“1997年9月至2007年初,利用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何洪达在违规发行股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万余元,构成受贿罪。此外,对于自己家庭财产、支出中超出合法收入的折合397万余元的部分,何洪达无法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与此前的诸多铁路大案一致,何案开庭审理时无媒体旁听,事后发表的简讯也未能详述具体案情。记者调查一周后获悉,判决书中提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北亚集团原总经理刘贵亭、原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郝雪彬等人。 昨天,是何洪达1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截止到昨天17时下班时间,何洪达及其律师均未提出上诉请求。这意味着,何案已在程序上终结。 寻根溯源祸起北亚 接近铁道部的人士介绍称,2005年年底,因涉嫌挪用公款,北亚集团原副总经理高某被哈尔滨铁路检察院立案侦查。得知此事后,担心牵连到自己,何洪达在一次内部生活会坦承,自己收受了北亚集团5万元人民币、7000美元,并随后将这笔资金上缴到了铁道部纪委。由此,何洪达进入了纪检部门视野。 今年两会期间,在小组讨论“两高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铁道部原副部长孙永福主动谈起何洪达案。在场的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透露,何洪达已被中纪委查办。 3天后,相关机构派员到铁道部传达消息称,何洪达涉嫌受贿犯罪,已正式被捕。 一路升迁一路敛财 生效判决书记载,何洪达收受贿金的行为,从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局长职位,一直延伸至铁道部政治部主任期间。 依判决,何洪达收受的贿金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来自北亚集团前总经理刘贵亭。检方查实,2001年至2003年,刘贵亭先后分8次送给老领导何洪达5万元人民币、7000元美金和一套价值34万余元的住房。 据悉,刘贵亭送出的这些贿金,是为感谢“何洪达帮助北亚集团虚假转账”。 其余的贿金,则多为何洪达的下属在晋升职位、获得特别关照时所“孝敬”。 其中,2000年11月,何洪达指示哈尔滨铁路局人事处处长王春龙制定了将哈尔滨铁路分局副局长郝雪斌调入哈尔滨铁路局担任运输处处长的干部拟配方案。随后,何洪达主持召开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办公会和常委会,安排郝雪斌担任了上述职位。2001年11月,何洪达再次将郝雪斌提拔为哈尔滨铁路局总调度长。2003年7月,时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达,再次向哈尔滨铁路局主持行政工作的副局长推荐郝雪斌任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很快,郝雪斌再次晋升。 检方查实,在此期间,郝雪斌先后送给何洪达人民币12万元、美金2.2万元。 情形类似的,还有哈尔滨铁路局运输处总调度室原主任宫某、哈尔滨铁路局对外合作处原处长王某、原副处长刘某、哈尔滨铁路局营销处原处长周某等多人。 据悉,面对上述指控,何洪达大都认罪,但解释称,这是正常的提拔程序。在提拔时,并无牟利动机。而对方事后感谢时,自己又“抹不过情面”。 哈铁系统藏潜规则 何洪达案庭审时,较有争议的一点,当属这近400万来源不明的资产。 接近案情的人透露,被双规后不久,为了体现自己的悔改态度,何洪达安排爱人主动上缴了160多万元赃款。此后,通过侦查手段,办案机关又先后从何洪达及其亲戚家中检获一些现金和存单,总价值约合1000万元。 对此,何洪达解释称,哈尔滨铁路系统有潜规则,逢事必奖,逢长(领导)必奖,逢奖必发上级领导。他曾担任牡丹江铁路分局、哈尔滨铁路局的主要领导。在此期间,刨除其200多万合法收入、190万受贿金额外,他还接受下属各部门、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奖金,大约为三四百万元。 据悉,办案人员曾努力调查何洪达的这一说法,并获悉:1993年至2003年期间,因管理不规范,牡丹江分局以及哈尔滨局各下属机构和内设机构确实存在给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发奖金的情况,多为现金,没有规律,也不记账,金额可能巨大,但现在已无法查清。 何洪达侦查阶段的律师李晓斌、邱新提交了一份统计材料称,2000年前,铁路部门最多时发放单项奖和综合奖100多项。2000年铁道部门整顿后,仍保留单项奖和综合奖70项左右。何洪达则向律师表示,2006年,铁道部作过全路路局党政班子人员年收入统计:最高的七十多万元,哈局局长年均五六十万元,并不算多。记者试图求证这一说法,但未获证实。 铁道部资料记载,哈尔滨铁路局为铁路系统的一个中等路局,2008年下辖机构70多个,职工20多万人,年运输收入1876388万元,年完成基本建设184634万元,其中铁道部投资137802万元。巨额的资金进出,相对封闭的内部监管环境,显然给哈尔滨铁路系统个别部门、个别人员带来了寻租的机会。 哈尔滨铁路局的一名退休人员认同上述说法。他称,铁路系统工种复杂,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技术衡量标准。在安全和效益的双重压力下,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设置各类名目繁多的奖金项目,在所难免。“逢事必奖,逢领导必奖,发谁不发谁,领导说了算。虽是实情,但显然不合适。” 目前来看,判决没有采纳何洪达及其律师们的辩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何洪达犯罪时的最高刑期为5年,何被顶格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