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鸡西路虎车撞人案开庭审理
本报哈尔滨12月3日电 2009年8月5日发生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路虎车”撞人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张喜军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3日,此案在鸡西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万晶下车后,张喜军不顾前方夜市人群密集,快速启车向前冲去,撞倒围观群众及附近商贩多人,越野车撞击商贩摊床和人行道沿被迫停下。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另有23人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受理此案后,在庭前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目前25名被害人中已有24名被害人及其家属与被告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共计赔偿117.9万元。另一位死亡被害人家属当庭同意调解。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张喜军的犯罪事实及定性部分没有异议。被告人张喜军在陈述时,对自己酒后造成2死23伤严重后果的行为表示深深忏悔。 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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