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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葆集资”诈骗8.6亿案一审判决 2人被判死刑3人死缓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30
摘要:法制网——法制日报 "金源葆"集资诈骗8.6亿案一审判决 2人被判死刑3人死缓 法制网哈尔滨12月10日电 通讯员解娟 记者郭毅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公众关注的“金源葆”集资诈骗案经该院一审审结,涉案15名被告人中,庄勋华犯集资
法制网——法制日报


"金源葆"集资诈骗8.6亿案一审判决 2人被判死刑3人死缓

 


 
  法制网哈尔滨12月10日电 通讯员解娟 记者郭毅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公众关注的“金源葆”集资诈骗案经该院一审审结,涉案15名被告人中,庄勋华犯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庄勋斌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李强、郑桂江、李秘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无期徒刑。

  哈尔滨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庄勋华、庄勋斌系兄弟关系,两被告人自2000年至案发,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后,又伙同李强、郑桂江、李秘、范春东、方茹云、孙开胜等被告人以及在逃人员,大肆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犯罪。

  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间,被告人庄勋华以虚报注册资本方式,注册了多家与“金源葆”相关的公司,庄勋华、庄勋斌等将这些公司作为打造“养生度假卡”、“矿产品”等所谓可投资获利产品的平台,与养殖螺旋藻高利润的中科金源葆公司一起在各大媒体打包宣传,粉饰骗局。自2006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庄勋华、庄勋斌、方茹云、孙宪育参与骗取2.2万余人钱款人民币8.6亿余元,实际损失4.3亿余元。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