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开庭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多次收受19家单位及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00万余元。其中,文强和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0万余元,并为3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0万余元。此外,文强对其10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检察机关还指控文强涉嫌犯有强奸罪。 文强之妻周晓亚利用其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00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同时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5项罪名对黄代强提起指控;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5项罪名对赵利明提起指控;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3项罪名对陈涛提起指控。 本次庭审预计将持续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