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综合 央视大火案21名被告人今出庭受审
今天上午7点40分左右,距离预定的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三辆警车便呼啸着开进了二中院的大门,19名在押的被告人被依次带入法院。同样早早来到法院的还有被告人的家属、辩护律师,以及从全国各地赶来旁听案件的各路媒体。虽然案件为公开审理,但由于法庭容量有限,每名被告人也只允许一名家属进入,而媒体则均未能获准进入旁听。直至中午,大批记者仍聚集在法院的门口,等待着最新的消息,可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无论是家属还是律师均表示不愿过多透露。 据了解,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今天共派出4名检察官组成专案公诉组出庭支持公诉,仅起诉书就长达9页,其中详细披露了烟花爆竹从进京到燃放起火的全过程,内容紧紧围绕涉案央视新台址文化中心失火的原因、责任及指控罪名。根据起诉书的指控,2009年2月9日,即去年元宵节的当晚20点左右,央视新址园区施工区内开始燃放烟花,20时15分,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题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大火造成1名消防队员死亡,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余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6亿余元。 在央视大火案中,第一被告人徐威无疑是案件的焦点人物。根据指控,徐威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园区施工区内燃放烟花,并指派央视新址办综合处邓炯慧等人负责内部筹办工作。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则受徐威委托,与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刘发国、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宋哲元共同商定,由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提供烟花并负责燃放。央视新址办技术处副处长耿晓卫等人最终选择了燃放地点,并经过徐威同意。 今天上午,法庭依照程序对第一被告人徐威进行法庭调查。对于被指控的事实,徐威均表示认可。此前,其就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懊悔:“这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代价十分惨重,我十分痛苦。我对自己过分自信,认为这些事情都在掌握之中,这些事情不会发生。安全问题就是一念之差,我对施工现场安全的落实,在没有看到是否落实了安全,就以为已经安全了,主观上认为不会引起火灾。总的来说,我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 记者了解到,徐威的辩护律师之一就是刚刚参与了李庄案和黄松有案辩护的高子程,其将为徐威做罪轻辩护。高子程认为,徐威已经聘请专业的烟花燃放公司进行燃放作业烟花公司在烟花燃放过程中存在过失不能由烟花的购买者承担责任,而且徐威已经督促相关人员采取了大量安全措施,因此其主观过错程度相对较低。高子程认为,三湘烟花公司在烟花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造成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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