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一审 认可受贿1196万元指控
法制日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今天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6万余元,法庭上王益对指控事实表示认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牟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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