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郴州“工业氧医用”调查结果: 医院企业药监多方责任人被追责
记者从郴州市了解到,8名公职人员当中,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等处分,2个单位被责令写出检讨。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和平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经查,截至2010年1月20日,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在未能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也未与儿童医院签订供氧合同的情况下,用从郴州市旭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有合法证照)采购的部分医用氧和本公司所承包的资兴矿务局制氧站分罐充装的氧气给儿童医院供氧。 用氧问题曝光后,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已经接到40余例与用氧相关的咨询、质疑或者投诉,其中极小部分患儿家属称,使用工业氧后患儿不适。医院向他们作了解释,并承诺如因用氧问题损害健康经鉴定医院将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