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数罪并罚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秦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征地中心原法定代表人、主任毛明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本报3月4日二版曾作报道)一审有果。4月7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毛明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明宽利用担任征地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人民币317万元;毛明宽还侵吞单位公款437万元,挪用单位公款3590万元,且数额巨大不能退还,故应依法数罪并罚。毛明宽在受贿犯罪中有索贿情节,在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中,给征地中心造成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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