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并罚 阜阳一副区长获刑11年 法院查明,曹颍章在阜阳市双清路扩建拆迁过程中,超越职权,擅自强行拆除陈少远、陈少坤两家的房屋,造成二人财产损失138万余元,同时致使陈少坤儿媳刘某受轻伤、陈少坤服毒自杀变成植物人的严重后果。另外,他还接受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0万元。 2008年5月,阜阳市政府决定对双清路进行扩建,委托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承建,建设过程中,有部分建筑物需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均与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达成了拆迁协议,但原居住在双清路南侧的颍州区清河办事处奎星苑社区一道河居民组居民陈少远、陈少坤两户的部分房屋在双清路规划的道路红线内,经多次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市政府责成颍州区政府尽快处理拆迁事宜。 同时,陈少远、陈少坤两户房屋还在阜阳天马地产开发公司1997年征用的清河路至二环路即原阜王路两侧0.83公顷土地范围内。2007年9月天马公司取得该块土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对该地进行房地产开发。2008年9月25日,曹颍章超越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的决定要求,在明知陈少远家在道路和建筑红线外的房屋没有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和裁决,便指挥天马公司和有关单位违法将陈少远家在道路和建筑红线内处的所有房屋,共计1700多平方米全部拆除。2008年11月26日,为催促曹颍章尽快安排强拆陈少坤家的房屋,天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曹送去人民币5万元。同年11月28日,在曹颍章的现场指挥下,由天马公司找来的社会闲杂人员,将陈少坤和家人带离拆除现场后,李某指挥让挖掘机将陈少坤家的房屋全部拆除。 在强拆的过程中,陈少坤的儿媳刘某与天马公司职工发生厮打,造成刘某双侧鼻骨骨折。陈少坤因不满房屋被强拆,加上家人受到殴打,当日11时许服农药敌敌畏自杀,被其女儿发现并送到医院救治。目前,仍处于植物人状态。 另查明,2007年8月,区政府指派曹颍章负责“巨川国际商城”项目的拆迁工作,在协商过程中,巨川公司总经理韦某送给曹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