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重庆龚刚模等“涉黑”案二审开庭 2月10日,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龚刚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9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8项罪,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张孟军等31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20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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