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贩子刘秀清投案自首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公安部网站 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贩子刘秀清投案自首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第三批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后,福建、广西两地公安机关多策并举,强化对在逃人贩子刘秀清的缉捕和敦促自首工作。2010年10月6日,刘秀清到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
公安部网站


公安部A级通缉通缉的在逃人贩子刘秀清投案自首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第三批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后,福建、广西两地公安机关多策并举,强化对在逃人贩子刘秀清的缉捕和敦促自首工作。2010年10月6日,刘秀清到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0年5月,广西公安机关在侦办公安部督办的“2010.4.26”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中,发现刘秀清(女,1950年9月23日生,福建省大田县人)涉嫌拐卖儿童十余名。8月5日,公安部在广西南宁召开案件协调会,要求福建、广西两地警方加强协作,联手作战,尽早抓获逃犯刘秀清,查明并解救被其拐卖的儿童。9月27日,公安部发布第三批A级通缉令,对包括刘秀清在内的10名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福建、广西两地警方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缉捕组,多策并举,强化缉捕和敦促自首工作。10月6日,迫于A级通缉令的威慑和强大的舆论压力,刘秀清在其丈夫陪同下到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