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揭阳杀警案犯胡益华伏法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胡益华因经济拮据和赌博欠债而预谋抢劫,今年7月2日晚在浙江省义乌市劫得雷克萨斯轿车一部,持枪杀害2人并抛尸;7月5日晚,胡益华驾驶所劫雷克萨斯轿车行至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停车休息,执勤民警上前检查并扣留其证件。胡因担心自己在浙江的罪行被发现,朝两民警开枪,致二人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益华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广东高院同意原审对被告人胡益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刑事裁定。(范 贞 林武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