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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嫌犯李磊交通事故赔偿案宣判 仅支付2000鉴定费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正义网 大兴灭门嫌犯李磊交通事故赔偿案宣判 仅支付2000鉴定费 正义网北京10月13日电(见习记者杨斯 通讯员萧萧 张涛) 今天下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北京大兴首起灭门案嫌疑犯李磊行凶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磊和其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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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嫌犯李磊交通事故赔偿案宣判 仅支付2000鉴定费
 
  
  正义网北京10月13日电(见习记者杨斯 通讯员萧萧 张涛) 今天下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北京大兴首起灭门案嫌疑犯李磊行凶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磊和其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高先生4.7万元。但是,李磊仅需支付2000元鉴定费,余下的4.5万元则直接由承保车辆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

  2009年8月31日,大兴灭门惨案发生的三个月前,李磊在倒车时将本案原告高先生撞倒,致其活动、行走严重受限。经交通大队认定,李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是,事发后李磊拒绝与高先生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接触和协商。

  此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先生因左膝关节活动部分障碍构成10级伤残。高先生将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一同起诉到西城区法院。

  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磊所驾车辆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登记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时间自2009年5月19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18日24时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故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高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4.5万元。因鉴定费用不属交强险赔偿范围,故由李磊承担。

  因李磊目前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本案采取了分别开庭的形式审理,法官专程赶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李磊杀人案的审理现场,对李磊单方进行开庭。李磊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认定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表示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据悉,李磊杀人案将于本周五宣判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