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 备受关注的徽京剧武生王少群案再起波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9日一审判决刺死王少群的凶手夏兴杰无期徒刑后,10月11日,王少群家人不服一审法院对夏兴杰重大立功的认定,向合肥市检察院递交了书面抗诉申请;夏兴杰的辩护律师也于当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书面上诉状。这意味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暂未生效。 10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徽京剧武生王少群被刺死一案进行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8日17时许,省城芜湖路拉芳舍茶楼门口,夏兴杰驾驶轿车将骑摩托车带着儿子的王少群擦倒在地,后两人发生争吵,夏兴杰将车开至拉芳舍停车场,王少群赶至停车场,夏兴杰从车里拿出一把刀,持刀朝王少群捅刺致其当日不治身亡。法院同时审理查明:2010年6月,夏兴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检举了他人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夏兴杰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人43.8万元。 11日,王少群的爱人李莉赶至合肥市检察院,口头申请检察机关抗诉。 “这样的立功有很多问题,怎么能轻易认定?判处夏兴杰无期徒刑是对法律的亵渎。 ”李莉告诉记者,11日下午,她委托律师提出了书面抗诉申请。 11日上午,夏兴杰也提出了书面上诉。 “在看守所会见了夏兴杰后,我就将上诉状递交到合肥中院了,我们认为既然法院认定重大立功构成,就应该在三年至十年期间对夏兴杰量刑,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夏兴杰的辩护律师阮一文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