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以来,陈勇先后纠集被告人王天智、吴平明、马德安、杨顺木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陈勇为组织领导者,王天智、吴平明、马德安、杨顺木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邹伟、陈浩、罗恩勇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勇规定组织成员必须忠心、有事要汇报、要听话、不准吸毒等“纪律”,对违反规定的组织成员予以训斥或开除,并通过发放工资、送给轿车、允许在公司内入股等方式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 据指控,陈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壮大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以打假牌的方式进行诈骗;采取暴力殴打、巡查围摊等手段,垄断和控制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城区的生猪屠宰市场、淡水鱼市场;采取语言威胁、暴力恐吓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以此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等地有组织实施了诈骗、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挪用资金、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院预计该案将持续审理三天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