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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帮忙是正常的” 上午9:00,原本能容纳200人旁听的审判庭座无虚席,走廊上站满了旁听的人,不少是诸松华的亲朋好友,当诸松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旁听席上出席了一阵躁动。 站在被告人席上,诸松华的表情看起来很淡定。 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帮助朋友潘某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给国家造成93.5055万元的损失。同时,诸松华在先后担任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当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询问诸松华:“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诸松华一概否认。 诸松华说,潘某有找过他帮忙,但具体事情他并不清楚。 “我从17岁开始在龙湾工作,干到当时的位置相当不容易。我平时很谨慎,但在这个位置,任何一家企业老板来找我帮忙是非常正常的事。”诸松华说。 “收钱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在起诉书指控诸松华涉嫌受贿的60余万元受贿总额中,最大的一笔是潘某送给他的30万元。起诉书显示,2008年4月至9月,为感谢诸松华的帮助,潘某在诸松华的妻子住院期间,分6次送给他30万元,诸松华予以接受。2009年5月,诸松华将30万元退还给潘某。当年9月,潘某再次将30万元送给诸松华。 对此,诸松华当庭辩解:“他说我的爱人去世了,30万元是表表心意。”他觉得别人很有诚意送钱过来,不收不好。“我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把钱收下,只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的问话,诸松华的回答推翻了自己先前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当公诉人问他为何跟之前说的不一样时,诸松华振振有词:“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说多了对不起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