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原本应在今年3月第一次开庭的上海帝景苑一案,今天终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此案由股东之间利益纠纷引发,却牵出数年前若干官员及其家属涉嫌低价购房以及有关土地出让的内幕。 新华网10月14日的消息称,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陶校兴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由于在帝景苑地块出让合同多次修改中均出现陶校兴的签名,因此今日的案件更受外界瞩目。 根据原告荣福置业的诉状内容,1999年初,原告与中国台湾人蔡青峰名下的兆丰国际(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开发“肇嘉浜路1001号地块”。这个亦被称为“兆丰帝景苑一期”的地块,随即以6栋建筑物的形式建成为一居住社区。 此后,兆丰国际(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被转让予萨摩亚兆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为蔡青峰。按照最后商议确定,各方持股比例最终变为荣福置业持有46%,蔡青峰持股53%,第三方股东仅持有1%。 作为控股方的蔡青峰,在地块项目公司“上海荣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担任总经理一职。这个早于2004年便已销售一空的楼盘,却在时隔5年之后,被另一合作股东,即荣福房产董事长印尼籍华人黄进益告上了法庭。而后者,便是原告荣福置业的拥有者。 原告代理律师、上海白玉兰律师事务所的宋濂溥,一气向法庭上交了5份起诉状。各份起诉状的实质中心,主要便是围绕着蔡青峰涉嫌低价卖房,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宋濂溥于今年2月份提交的一份补充被告的起诉状中,将8名曾经以较大折扣购买房源的人士及家属作为被告,向他们追讨总计约2100万元的差价款项。而这一轮的曝光,按照之前媒体的报道,将部分涉及政府部门或行业相关人员低价买房的现象推至幕前。 “利益方可以折扣买房的情形,并不稀奇。”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企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方给的‘兑价’越高,折扣就越高。” 在宋濂溥向记者提供的那份起诉状中,8名被告中甚至有人是以3折的优惠幅度购得房产。这一折扣空间在如今已是不可想象。 不过,这只是冰山一角。肇嘉浜路1001号地块在1999年完成出让之后,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前后共计4次。记者得到的合同复印件上显示,直至2004年仍在“修正”的补充合同,涉及土地建筑面积变化呈现逐步增加态势。如此折算下来,容积率亦在增加之中。而这些合同的签署者,便是近期被查的陶校兴。 此外,根据材料内容透露,1999年当兆丰帝景苑重启开发时,曾经涉及将外销房土地转成内销房性质的操作,这一转变环节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土地出让金额由原来的1396.6万美元,下调到了1683.3万元人民币。而这份合同的签署人,同样是陶校兴。 对于陶校兴被查的原因,外界始终猜测不断。如果仅是根据签字来证实的话,当时的陶校兴身处其位,未必说明有实质性问题牵涉其间。不过有知情人士称,陶校兴被查之后,已在房管局内部实行了通报。“很大可能性是由于涉及到了兆丰帝景苑项目。”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利益参与的方式有多种,其中之一便是以“干股”加入。“按照行规,最终会按照项目利润的20%~30%‘回馈’于干股方。这种方式更为隐蔽,表面上很难看出端倪。” 目前,兆丰帝景苑项目民事纠纷仍在处理之中。或许随着这一纠纷的进行,之后的事实真相会抽丝剥茧地呈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