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子女以及金融业者等21名被告全数无罪,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主任陈宏达7日指出,检方对法院关于当局领导人职权范围的观点以及相关事实的认定无法接受,近期内将提起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审宣判,判处陈水扁夫妇等21名被告全部无罪,合议庭法官在判决叙明,当局领导人职务已非“刑法”解释问题,而是牵涉“宪法”规定,依照“宪法”、“大法官”相关解释,认为金融合并案,并非“宪法”列举的领导人权限。合议庭认为,翻遍“宪法”,均无金控合并与领导人职权有关的规定,难以认定企业给款扁家有行贿对价。 合议庭认为,国泰蔡家交付陈水扁5亿元新台币与元大马家交付扁家2亿元新台币的过程,难以认定企业有贿求之意,也无法证明扁夫妇收钱时,有以领导人上职务行为应允,难以认定有对价关系,因而判扁夫妇无罪。 此外,对于二次金改全数被告获判无罪,曾参与侦审过程的检察官指出,莅庭公诉检察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就已感受到承审合议庭的心证,且合议庭对领导人职权的认定,与陈水扁及律师在法庭内的论述一致,“判决书几乎跟扁的答辩状一样”,他对结果并不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