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浙江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夫妇受贿受审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正义网 浙江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夫妇受贿受审 正义网浙江11月4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温剑轩)今天上午,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腐败窝案中最大的主角---巨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叶志翔(正厅级)与妻子黄巨英一起站在温州市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
正义网


浙江巨化集团董事长叶志翔夫妇受贿受审
 
  
  正义网浙江11月4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温剑轩)今天上午,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腐败窝案中最大的主角---巨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叶志翔(正厅级)与妻子黄巨英一起站在温州市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检察机关指控叶志翔涉嫌受贿价值人民币340万余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余元。

  今天上午9:30,还差20余天满52周岁的叶志翔和刚刚在看守所度过49周岁生日的黄巨英一起被押上法庭受审,夫妻俩四目相望,一时无语。由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担任第一公诉人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叶志翔在巨化集团公司工作27年,曾先后任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至2009年,叶志翔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巨化股份公司董事长;黄巨英系巨化集团电石厂内退职工。经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万余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余元。

  在检方指控叶志翔夫妇共同受贿的近80万元受贿财物中,涉及四个请托人共14笔贿赂,绝大部分是由黄巨英收受后告知叶志翔,并向叶志翔转达了相关请托事项,叶志翔表示同意收受的。同时,黄巨英与叶志翔通谋,利用叶志翔的职务便利为相关请托人谋取利益。最大的一单系经商海鲜生意的老板王某送的50万元。

  而在起诉书指控叶志翔单独受贿的260余万元贿赂中,一般也都是由黄巨英收受后告知叶志翔,叶志翔同意收受的,所不同的是,黄巨英并未与叶志翔共谋,为这些请托人谋利,因而检方认为这些系叶志翔单独受贿。具体包括:2005年底至2008年间,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在废料洗矽铁、包装桶、硫酸铵购销业务上的帮助,先后4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共计人民币45万元;2005年至2009年间,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在冰机招投标、投资入股、股权转让等事项上的帮助,在叶志翔夫妇向其投资的应得分红款之外为叶志翔夫妇代付各类费用(旅游机票、住宿、车辆保险、房屋费税、装修款等)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并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人民币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礼卡;2005年至2007年间,山东一家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在为其推销变频设备、厂房征地等事项上的帮助,先后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共计人民币20.5万元、玉手镯1只(价值人民币10万元);2007年底,南京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对他持股的浙江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帮助,向叶志翔转让价值人民币150万元的该公司5%的股份。叶志翔、黄巨英未实际出资,以女儿叶幸的名义签定股权转让协议。2009年年初,黄巨英收取股权分红款人民币30万元,并告知了叶志翔,叶同意收受;2005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巨化公司锦纶厂厂长、浙江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为其职务调动一事上的帮助,先后4次在叶志翔家中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共计人民币3.5万元;2007年至2008年,巨化集团香港分公司总经理戴某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为其公司业务开展、奖金发放等事项上的帮助,先后2次送给叶志翔夫妇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990元、港币7万元,叶志翔均予以收受;2006年底至2009年间,巨化集团下属的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侯某为感谢叶志翔在为其公司改制、搬迁等事项上的帮助,先后4次送给叶志翔共计人民币6万元,叶志翔均予以收受;2006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巨化公司原电化厂厂长陈繁荣(已判刑)为获得叶志翔的关照,并感谢叶志翔在为其担任电化厂厂长以及处理电化厂爆炸等事项上的支持,先后3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共计人民币3万元。

  案发后,叶志翔、黄巨英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210元、港币78730元。

  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本网稍后再作报道。

  据悉,去年8月25日、26日,叶志翔夫妇先后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终结后,交由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悉,从去年以来,作为浙江最大的国有化工企业的巨化集团公司连曝管理层腐败案,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及其下属股份公司已有1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因涉嫌受贿等先后被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巨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叶志翔、巨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华章、巨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李建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杰等公司高管。目前,这批案件大多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不少已经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