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正义网山西11月15日电(记者郭超美) 2010年11月12日,震惊全国的山西朔州“508”特大拐卖儿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间,被告人赵凤林、闫永花在山西朔州大肆收买婴儿,然后通过被告人赵东生等人以高价贩卖到河北、山东等地,该案贩卖婴儿行为涉及山西、河北、山东三省,辐射周边多个市、县。被告人赵凤林共计贩卖婴儿54名,闫永花贩卖婴儿29名,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贩卖、接送1到18名。 法院认为,赵凤林等人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婴儿,又以高价贩卖、接送婴儿的行为,均以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主犯赵凤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其他主从犯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