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警方透露,该男子名叫邓大忠。2009年至2010年,他伙同同样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朝科、樊汝芝(网名樊晓琳)、傅玉明(在逃)等人以记者身份,持着《新早报》记者证和“中国法制新闻在线”新闻工作证,以“曝光”负面问题相要挟,或声称可帮助他人扩大舆论影响为幌子,编造、歪曲事实真相,敲诈基层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然后以删除网站帖子为由,多次敲诈他人或单位。 涉嫌敲诈14.1万元 今年10月28日,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为邓大忠的“记者”伙同樊晓琳、王朝科等人以在媒体帮助一些信访人呼吁为名,编造、歪曲事实真相,在中国法讯网、《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网站发表网帖,损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声誉,然后以删除网站帖子为由,先后敲诈、骗取忠县市政园林局1万元、忠县民康医院1万元、忠县神安化建公司5万元、忠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化名)3.1万元、重庆市开元旅游开发公司申凡(化名)4万元。邓大忠涉嫌诈骗金额累计高达14.1万元。 11月17日,民警在重庆市北部新区一网吧内将邓大忠抓获归案。民警现场查获邓大忠随身携带的“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重庆地区特约记者证一本、“中国法制在线”新闻工作证一本、“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重庆地区特约记者名片25张、盖有“鑫利易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一本以及U盘、笔记本、数码录音机等。11月22日,邓大忠的同伙王朝科、樊汝芝分别落网。 警方查明,邓大忠现年39岁,系忠县石宝镇忠诚村12号粮农,1985年小学毕业后,先后在外地打工或在家搞养殖业。2004年,邓大忠经人介绍在重庆某杂志社做临时工,2007年,又在重庆某报万州记者站做广告临时工,但3个月见习期未满就被除名。2009年以来,邓大忠开始在中国法讯网写网络帖文。 2009年5月,邓大忠、王朝科向北京的李唐平交了两万元人民币,在街头制作了北京《新早报》记者证,摇身一变成为《新早报》北京站记者。 此后,邓大忠又取得一本“中国法制新闻在线”新闻工作证,开始以记者身份粉墨登场。 警方透露,邓大忠交代,2009年9月的一天,邓大忠接到王朝科电话,说忠县某村果农种植的柑子树大面积死亡。邓大忠觉得机会来了,便以《新早报》记者身份到该村采访,还到村民种柑子树的山上拍照。取足资料后,邓大忠找到村支部书记张明(化名),称要给村里作专题报道,以此要挟村支书给好处费。 这一次,邓大忠以要做负面报道相威胁,在张明处敲诈索要了好处费3.1万元。 2009年11月,王朝科找到邓大忠,说忠县某化工建材公司老总康某在移民搬迁时有套取移民资金行为。邓大忠认为“有搞头,绝对弄得到钱”。 邓大忠拿着《新早报》的记者证找到康某,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随后,邓大忠以准备做负面报道相要挟,向康某索要钱财。双方讨价还价后商定,邓大忠给该企业做正面报道,康某付给他5万元。 2001年3月,邓大忠发现忠县石宝镇忠诚村一公路承建商与村民间存在房屋拆迁补偿款和青苗赔偿费的纠纷,遂在“中国民生网”上发表《村民要不要生存》的网帖,要求当事人申凡(化名)出钱来摆平此事。随后再在“中国法讯网”上撰写子虚乌有的网帖《重庆忠县某镇党委书记:只要删稿件,耍“妹”儿算我的》,持续向申凡制造舆论压力。申凡迫于无奈,为息事宁人,被邓大忠等敲诈勒索“删帖费”4万元。 假记者损坏正当舆论监督 早在2010年4月27日,新疆《新早报》就向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发表声明,称发现有人盗用《新早报》刊号出版发行,冒用《新早报》记者身份采访,冒用《新早报》名义建立网络版非法运营。忠县警方从邓大忠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查获的一份报社地址在北京的《新早报》发现,该“报”今年仍在继续发刊。“中国法制新闻在线”网站管理人员称,该网站从未给邓大忠新闻采访证,也从未采用过邓大忠的新闻稿件。中国法讯网也于2010年11月20日决定撤销邓大忠重庆频道运营总监职务,其所领取的工作证(编号FX012)也同时作废。 据有关部门调查,一些非法杂志社、记者站大都向香港或北京的所谓“总部”缴纳数万元人民币,购买站名、社名,每年还要向上交数目不等的管理费。非法报刊、记者站设立后,便开始招募人员,不讲任何资质、条件,交钱即可。假冒记者就拿着这些花钱买来的“记者”行头四处行骗。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报刊新闻处处长李炳仁也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打着报社记者等旗号在重庆行骗的事时有发生,这些假记者严重损坏了报刊杂志正当舆论监督的形象。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非常支持警方打假行动,希望藉此案进一步净化全市新闻采访秩序,给新闻界正名。 忠县警方通报:11月26日,邓大忠、王朝科被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樊汝芝被警方刑拘,警方正抓紧对在逃的傅玉明追捕中。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