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江西金溪“3.9”聚众斗殴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8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因与被告人彭某某发生矛盾,彭某某遂纠集熊栋(化名)、吴辉(另案处理)等四、五个人对其进行殴打。事后,双方约定在县城白马大道进行斗殴。3月9日凌晨1时许,周某纠集胡林、周某庆、王某、饶华、揭明(另案处理)等十余人分别持砍刀、加长柴刀、钢管等凶器,彭某某纠集熊栋、吴辉(另案处理)、蔡华(另案处理)等七、八人分别持砍刀和钢管,双方在县城白马大道路段持刀对砍,在斗殴过程中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涉及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及量刑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因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日14时结束。 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金溪县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