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黑龙江5·23客车坠河事故案开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谷春风买回一条机动船后自行改为电动船,用于在呼兰河李贵渡口摆渡,并雇用没有任何资质的吕怀真负责摆渡收费。2009年8月,张忠生从谷春风手里买来庆安县城——绿野山庄——勤丰村的客运线路及客车从事营运。 2010年5月23日13时,张忠生无证驾驶没有经营权的黑M15826号宇通客车载26人从庆安县城出发,于13时30分许行至李贵渡口,在4名乘客下车后,张忠生直接将客车开到渡船上。吕怀真启动渡船后发现搁浅。张忠生发动客车往后倒了一下,接着往前开没有停下,直接坠入河中。除张忠生和另2名乘客被救外,其余19人全部溺水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李贵渡口年检过期,渡口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渡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摆渡员吕怀真没有资质,在这种情况下,渡口业主谷春风强行要求吕怀真摆渡,最终导致5·23事故发生,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后果,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和19人死亡的重大后果,与客车司机张忠生的过失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