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本报北京12月7日讯 因对“金山毒霸”杀毒软件是否存在夸大宣传问题有争议,“打假英雄”王海将杀毒软件销售商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软件公司返还购货款220元,支付购货款一倍的赔偿金以及保全公证费用10725元。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亲自出庭参加诉讼的王海诉称,因从有关媒体和网络得知立志“做世界一流的软件企业”的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出产的中国名牌产品——金山毒霸具有“100%可信与病毒查杀率”、“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等荣誉后,原告于今年5月17日在被告处购买了一套金山毒霸杀毒软件。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原告发现杀毒软件并非如其宣传的那么管用。“金山软件在其官网上显示的病毒、木马识别率、查杀率多项数据和承诺均严重失实,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王海在法庭上说,“被告作为涉案产品的经销商,对金山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应对消费者承担赔偿义务。” 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北京联邦软件公司当庭表示不同意。“被告是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引进的正版产品,作为销售商也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对涉案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与金山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可以从其宣传方式及是否从中获利看出来,金山公司明知道自己的杀毒软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仍然误导消费者,而被告进行销售从中获利,被告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王海如是说。 “原告所出示的证据都是指向金山公司的,与被告无关。另外本案的涉案产品是合格产品,具有杀毒软件的通用功能,没有影响到原告的正常使用,而且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使用涉案产品中受到了损失,我们认为,原告不存在损失,法律也不能成为某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